嫌疑人通过大量购买微信号、微信群,并在购买的微信群及朋友圈中发布办理大额贷款的不实信息,用以吸引贷款人将名下的银行卡复印件和实名制手机卡等邮寄。之后,他们再通过微信群出售,为注册各类平台和推广赌博网站等提供手机卡获取暴利。在“亮剑2020”专项行动中,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胜北刑警中队打掉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6月9日,胜北刑警中队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有电信诈骗黑灰产业链。民警张宏军、张印权立即对该线索进行精准摸排、细致研判。6月10日,中队组织警力分兵三路,将犯罪嫌疑人智某飞(男、23岁、本市人)、邓某亮(男、34岁、本市人)、谢某明(男、47岁、本市人)分别抓获。
经审讯,今年4月底,犯罪嫌疑人智某飞伙同邓某亮大量购买微信号、微信群,并在购买的微信群及朋友圈中发布可以办理大额贷款的不实信息,并以办理贷款需要提供个人信息资料为由,让贷款人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名下的银行卡复印件和实名制手机卡邮寄给智某飞和邓某亮。之后,二人将手机卡出售给谢某明,谢某明再通过微信群出售,为注册各类平台、APP拉新和推广赌博网站等提供手机卡获取暴利。
经查,智某飞、邓某亮已出售手机卡300余张,人均非法获利1万余元;谢某明出售手机卡300余张,非法获利3万余元。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了解,《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针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独立入罪。在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天上不会掉馅饼,虽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不一定是直接实施诈骗,但同样是违法犯罪行为,不要心存侥幸,为了贪图小利,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